第一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在2015年里,我院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平安迎泽、法治迎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属全额行政单位。
2015年纳入迎泽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迎泽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 20031792.67元,其中:财政拨款 20031792.67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决算22700036.51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628433.5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711.9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1224元、科学技术支出118000元、其他支出724667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1508256.5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53329.18元、两房建设支出66847.9元、其它检察支出5000000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18000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45211.92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2500元、行政单位医疗578224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000元、其它支出72466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2700036.51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1508256.5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53329.18元、两房建设支出66847.90元、其他检察支出5000000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18000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45211.92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2500元、行政单位医疗578224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000元、其他支出724667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674192.43元,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10025844.08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59487.64元,其中:基本工资2130234元,津贴补贴2795636元、奖金1836497元、社会保障缴费598070.6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90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508.07元,其中:办公费222233.40元、印刷费13655元、水费30000元、电费279999.01元、邮电费20000元、取暖费300000元、物业管理费375950元、差旅费18792元、维护(修)费193261.16元、培训费22079.50元、劳务费684478.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805元,其它交通费1547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784.4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8196.72元,其中离休费175212元、退休费1312591.92元、抚恤金157408元、生活补助13600元、奖励金25850元、住房公积金438601元、提租补贴3133.80元、其它补助支出1800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1、按政府采购情况:服务类采购预算17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111305元。
2、机关运行费2786508.07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现有车辆41辆,含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一般公务用车辆5辆。
4、“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93805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805元。未超年初预算,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及公车改革,三公经费相对应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