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在2016年里,我院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平安迎泽、法治迎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属全额行政单位。
2016年纳入迎泽区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 152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21.03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521.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1302.7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2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4.88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8.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 1521.03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02.7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2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295.36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87.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8.21万元;项目支出225.67万元,包括预留离退休人员经费17.4万元,预留在职人员经费100.8万元,专项经费107.4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4.0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23.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2万元,其他资本支出7万元。
4.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以及公车改革数量减少,三公经费相对应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