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内容,进一步提高我院员额检察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理论水平,2018年7月6日至7月26日,我院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听取专家授课、员额检察官交流学习、分享办案体会的形式,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培训。
期间,我院员额检察官胡文静、丰学敏、贠红娟结合《刑法》与《指导意见》分别就如何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及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经验交流;我院员额检察官又参加了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聘请的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全国打黑人才专家组成员李仁喜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专题授课。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受益匪浅,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重点、审查案件要点,引导侦查的工作思路等问题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