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绛县检察院当好“三员”,为绛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助力。
宣传员。将创卫工作作为份内之事,以我是城市——主人的身份,积极向周围群众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提升绛县对外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倡导更多的人积极行动起来,做城市形象的维护者,做遵章守法的好居民,号召大家携起手来,共建国家卫生城市,共享文明卫生成果。
监督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督导分工要求,我院指派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坚持每天两人上街持证督查,落实门前五包,对责任路段街面环境卫生、店面门前卫生等进行督查指导。
义务员。认真落实每周一下午上街劳动制度,要求每一位干警热心参与,更要身体力行,自觉行动,做文明卫生的践行者。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卫生观念、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县城的每个角落,传播到千家万户,为营造更好的县城卫生环境出一份力,添一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