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会议和活动;编写检察信息,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及保卫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日常办公办案设备的配发与维护,负责对单位办案用车统一管理,负责对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指导。
(二)侦查监督科
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并对捕后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撤案及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公诉科
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四)反贪污贿赂局
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五)反渎职侵权局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六)职务犯罪预防局
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七)监所检察科
对监管人员在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对超期羁押进行监督;接受并办理在押人员刑事申诉案件。
(八)民事行政检察科
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九)控告申诉科
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核;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检察机关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