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自成立以来,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模式,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帮教工作体系,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失足少年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个人成长档案”制度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后,由具体案件承办人负责将涉案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学习经历、家庭情况、心理特征、案件信息、谈话记录等信息进行登记、归纳,制作涉案未成年人个人成长档案。办案人员将依据该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开展帮教工作,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在确保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该成长档案将予以长期封存。截至2015年3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已为23件52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了个人成长档案。
二、从“心”开始,用爱心与责任挽救在押未成年人
1、积极推行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正。邀请中北大学心理学教授为在押未成年人讲授心理学课程,为个别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积极加大未检干警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学习力度与实践操作应用能力,在讯问、出庭公诉中引入心理疏导。2014年,我院先后对12名在押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矫正。经跟踪调查,这10余名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与人生态度都有了很大改观。
2、认真落实亲情会见制度,用亲情感召失足少年。针对在押未成年人普遍对所犯罪行认识迷糊、心理负担重、易产生消极情绪等情形,将亲情引入帮教工作,通过在押未成年人与其近亲属的亲情会见,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促使他们真心悔过,自觉服从看守所的管理和改造。2014年,我院已成功组织大型亲情会见4次,帮助10余名孩子修复了亲情,让他们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和温暖。
3、开设法律道德大讲堂,提高在押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明辨是非的能力,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降低了再犯罪率。2014年,由我院牵头负责,联合共青团朔州市朔城区委员会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出台了《关于在朔城公安分局看守所开设法律道德大讲堂的实施意见》,规定每周五下午派专人为在押未成年人讲授法律知识与国学经典。截至目前,已举办41期123次法律道德讲座,极大地矫正了在押未成年人的道德是非观,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
4、长期开展以“走进失足少年,让爱同行”为主题的帮教活动。我院联合共青团朔城区委员会、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走近失足少年,让爱同行”爱心帮教活动的实施意见》,借助多方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通过关心在押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极大地拉近了在押未成年人与检察干警间关系,让他们重新感受到了社会的宽容和温暖。
5、探索实行检法联动帮教机制,突出和强化庭审教育效果。结合涉案情形,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加强庭审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做到寓情于审、寓教于审,激发涉案未成年人的认罪悔罪心理,达到教育、感化、预防再犯罪的目的。
三、授之以“渔”,引导式帮教助力不捕不诉未成年嫌疑人重回社会
1、制定“五个一”帮教方案。即每月一次会见、一次谈心、一篇思想汇报、一本国学经典、一篇读书笔记。每月定期要求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向我院递交一篇思想汇报和一篇读书笔记,报告他们的思想学习情况,组织他们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并与每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进行一次单独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近期动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教育解决。
2、建立“公益劳动卡”制度。向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发放一张公益劳动卡,要求他们每周参加不少于4小时的社会公益劳动。持有公益劳动卡的未成年人每周按时到我院的青少年帮教基地——尚德乐特殊儿童训练中心进行公益劳动,并且由该基地的负责人在公益劳动卡上书写评语、签字盖章。
3、克服自身力量不足,大力整合学校、社区、家庭等多方资源,构建多方联动的帮教格局。涉罪未成年人为在校学生的,我院即与学校签订一份帮教协议,由学校教师及团委工作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日常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踪帮教,学校每月写一篇帮教汇报;涉罪未成年人辍学在家的,我院即与家庭、社区签订帮教协议,由家庭、社区进行帮教,每月形成书面材料向我院汇报。
4、坚持进行定期“回访”考察,及时掌握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动态和日常表现,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促其回归社会。在回访考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未检干警要及时与家长、社区、学校进行沟通解决,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积极帮助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解决就业、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早日重回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