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三基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关要求,4月18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三基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按照市委“三基办”和省检察院印发的《“三基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八项重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任务分解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扎实开展“三基建设”
宁建新强调,今年是“三基建设”工作开展第三年,也是市委、省检察院提出的实现整体提升、全面进步的关键一年,一是要把“三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组织领导,党组成员要亲自调查研究、协调推进、解决问题,把“三基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二是要围绕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度,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要以“四个管理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突出专业能力培训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提高干警的基本能力。三是要对标一流,提升工作标准,结合当前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四大活动”等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