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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窗口,大管家!“解锁”案管小姐姐的一天
时间:2019-03-13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在检察院有这样一个部门——案件管理中心,简称“案管”中心,不仅检察院内部人员每天跑这里,公安、律师、当事人来了也要找这个部门,这里虽是“小窗口”,却是“大管家”。3月7日,记者一大早来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与“案管”工作来一次亲密接触。  

  

  “早上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一个面带微笑的女孩热情地询问着。  

  她叫黄洋洋,从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就在这里“安营扎寨”了。案管中心,是案件受理流转的枢纽,透过这个窗口,对内,负责的是监督、管理、服务、参谋职责;对外,承担的是律师接待、案件受理、当事人及近亲属案情查询等职责。 

  

  上午8时35分,太原市公安局民警来移送刑事案卷,三大摞案卷摆满一桌。 

  左手翻着、右手指着,黄洋洋正在进行书面审查。“我要核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材料是否规范、卷宗装订和目录编排等都是要看的,符合条件的,我们就会受理该案,随后进行电子录入。” 

  每一件被录入的案件都会由案管部门分流至对口部门员额检察官名下进行办理。这边案卷还没审核完,那边一位律师拿着手续要阅卷。黄洋洋站起身,礼貌地接待起律师来。律师证、工作证、授权委托书,三证缺一不可。黄洋洋仔细地看着、耐心地问着。  

  很快,审核通过,一份复制的电子案卷就到了这位律师手上,“太快了,光盘也是免费的,有了案管中心,阅卷可真是方便太多了。”律师连声道谢。 

  上午11时,接待工作告一段落,黄洋洋登陆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个案子已有判决,也符合公开条件,为什么没有进行公开?”“这个案子没有及时上传检察官联系会议记录”……对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她都要进行流程巡查。 

  黄洋洋说,除了对外接待,他们还是院里的“内勤”,哪个案件亮黄灯了,就意味着该案的办理期限将近,她要立马做好登记,发出办案流程监控提示,再打个电话给承办检察官提个醒。  

  忙乎了一上午,眼瞅着就下班了,可黄洋洋和同事们又从大厅沙发后面把4个大旅行箱给拖了出来。 

  “下午一上班,就要去法院送案卷,先准备出来。”黄洋洋告诉记者,当天的工作量不算大、人不算多,去年年底,有几个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7个大旅行箱全派上用场,一个案子的移送就花了几乎一天的时间。  

  接待,要服务好;内勤,要够细致;移送,还得个好体力。“我们这个部门虽不能对案件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但每个案件的情况我们都要做到心有底数。”黄洋洋笑着说道。 

  据了解,太原市检察院每年要受理检察机关各类业务1500余件,对外移送审核案件大概700余件,公开文书及案件信息上千条,扫描电子卷宗近千册,律师接待可达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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