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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通透流转 检察监督如影随形
时间:2017-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晋源区“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动员会暨报备人员培训会在晋源区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这意味着 “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在晋源区从此全面展开。这项由晋源区委、区政府组织,晋源区检察院牵头,全区十五个政府部门、两个市属分局、六个乡镇(街办)共同参与的“互联网+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监管平台”的创建运行,必将对晋源区实现阳光行政、阳光财政发挥积极作用。

 

 

    区委副书记、晋源区“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组长刘锦春同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晋源区“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副组长相辉同志,区政协副主席朱永军同志,太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南明同志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全区十七个成员单位和六个乡镇(街办)负责人及报备人员共计八十余人也到场参会。

 

      

 

    孙中杰检察长主持会议,相辉书记宣读了晋源区“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实施方案,李南明副检察长、刘锦春副书记先后作了重要讲话。

 

 

    李南明副检察长围绕“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建设的背景、目标以及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作了介绍,对检察机关如何运用好这个“互联网+”平台,更好地开展对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开展“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这建设,是我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骆惠宁书记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有力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通过监督财政资金流转、提起公益诉讼,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

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监督,在平台建设运行、人员培训、报备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刘锦春副书记从强化“四个意识”、从政治站位的高度,对在全区推进“阳光百姓工程”的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对“阳光百姓工程”三个关键环节工作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稳步推进这项工作作了重要的部署。他要求,全区各政府行政部门、特别是“阳光百姓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使命,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上务必积极严谨、行动上务必及时到位,重视并加强人员培

训和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真正把“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打造成财政资金的“展示板”、群众监督的“了望窗”、为民服务的“连心    桥”,为推进晋源区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为“四个晋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动员会后,区财政局全体业务岗位人员和四十六名成员单位报备员参加了由软件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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