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
12月22日上午,由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盗窃案在万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师晓彬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
庭审前,师晓彬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书和庭审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
庭审中,师晓彬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结合多媒体示证生动展示了本案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举证详实,论辩有力,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在确凿的证据和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彰显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而且对一线检察干警深化改革创新、践行改革要求、转变工作理念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