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无缝对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危害民生领域涉法涉罪案件,我院侦监科把握重点,有序推进,纵向延伸检察职能,突破传统介入节点,提前介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为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进行引导,为案件进一步侦破提供了侦查方向。
2017年3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在万荣县飞达汽贸旁发现一辆大车正在销售假化肥。了解到线索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及时将该车化肥暂时扣押,并邀请农委、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经初步了解,该车化肥无法提供销售合格产品证,且已经在我县销售过一车同样的化肥。联席会上,我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建议:首先查证化肥的来源、销售模式、销售厂家的相关信息;其次询问相关证人并对扣留的化肥进行质量检测;同时注重对物证的固定与保全。会后,经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所销售的化肥并非系厂商所提供,并在运城找到一处仓库,涉案化肥金额达5万元左右,已将所查封的化肥抽样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通过我院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互相沟通,确保调查取证时注重证据的及时性、时效性、全面性,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及时避免出现以罚代刑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