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就2017年7月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作了专题报告。9月1日,县委书记杜中伟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党组围绕省院“六个专项活动”和我县工作实际情况,主动作为,创新安排公益诉讼工作,为我县“三五”整体工作中的“提升民生福祉和美丽城乡”等重点工作添砖加瓦,积极工作值得表扬。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政光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履职尽责,成效显着,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持续加强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再创佳绩。同时应加大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的知法守法社会环境。
对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于9月3日及时组织干警对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县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县委、人大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也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县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殷切希望和大力支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贯彻落实县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二是认真研究,精心谋划。要以县领导的批示精神为指引,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来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美丽城乡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健康万荣、绿色万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凝聚合力,迅速落实。要迅速落实县领导批示精神,按照高检院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省院六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大力支持,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