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 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践行核心价值观,文明单位走在前”的工作理念 ,围绕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的创建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工作、日常管理、作风建设、实践推行等各方面,为整体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了《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意见》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实施方案》,建立了全体干警广泛参与的“联动创建机制”,形成了全院动员、全员参与、齐抓共建、合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
二、丰富创建载体,抓好贯穿融入,扎实推进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以主题教育为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学习会议,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以“道德讲堂”为载体,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国明志、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美德。
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建成了阳光检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成立“法治进校园”宣讲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结对“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教育、“博爱一日捐”等活动,弘扬了核心价值观,传播了社会正能量。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启了“智慧检察”云模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机关管理,营造和谐融洽氛围。完善了新时代党员讲习所、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场所。制作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板面121块,整理资料26本。对办公楼内的文化墙进行了改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时时处处入眼。组织开展了14次主题党日活动,还组织了诗歌朗诵、演讲、书画摄影等比赛活动,让广大干警在参与中达到价值认同、形成习惯养成。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创建成效,以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融入服务大局的文件制定和活动开展中。制定并实施《晋城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方案》,明确33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了5项专项检察活动,为支持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指导案件办理,促进社会文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指导办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87件1344人,提起公诉1815件2600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83件360人,提起公诉47件327人。
三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平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转变诉讼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人、撤案17件,纠正漏捕30人、漏诉41人、漏罪288人。我院办理的“魏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