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清单背书承诺书签字仪式
3月1日,晋城市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举行了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背书承诺书”和县(市、区)院纪检组长“2016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背书承诺书”签字仪式。县(市、区)检察院相关责任人签字承诺,要认真履行责任清单所列内容,如出现履行责任缺失的情况,将自愿接受组织的责任追究。
这次的“两个责任”清单,是在总结过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省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责任更加明确具体。县(市、区)院检察长主体责任清单共20条,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工作部署;抓好队伍管理;抓好宣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追责问责。县(市、区)院纪检组长监督责任清单共19条,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对本院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追责问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协组党组抓好宣传教育;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二是体现抓早、抓小、抓苗头。责任清单中,明确了要从小事抓起,从过去人们不太注意的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管理松懈、违反办案流程等细节入手,来体现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逐步在人们心中树立起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三是体现了严格的追责问责。清单中明确规定,要对不严格管理、不抓纪律规矩的相关责任人,通过相应方式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