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晋城市城区检察院 韩祎俊
随着计算机网络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当今世界依靠网络技术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人们在享受信息带来的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网络犯罪。因为计算机网络普及化和普遍化,导致许多传统犯罪也利用互联网加入到网络犯罪的行列,衍生出新的犯罪形态。因此,面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类型,分析产生这一犯罪现象的原因,探讨我们的应对措施,是社会给法学工作者们提出的新的课题。
一、 网络犯罪的概念
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实行的新刑法,第一次增加了网络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逐步进入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的法治时代。
网络犯罪的概念,是伴随着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概念逐步发展形成的。对于网络犯罪的概念,目前仍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法律界对其尚未提出一个具体的概念,而是一起将网络犯罪包含在计算机犯罪中进行探讨。其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2、利用网络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3、利用网络侵吞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4、利用网络进行色情交易、传播等活动的犯罪行为。5、利用技术及其用户作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6、利用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犯罪行为。
综上,笔者认为可以将网络犯罪概括为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破坏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或者以网络为工具,实施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为。
二、 网络犯罪问题的特征
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一)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作为一种新型犯罪,网络犯罪种类繁杂表现多样,并且手段在不断进化,网络安全受到严重的冲击,其多样性往往使人防不胜防。最近几年对网络安全有较为严重影响的有如下具体表现形式:2006年,流氓软件泛滥;2007年,网游盗号兴起;2008年,木马暴涨12倍;2010年,钓鱼欺诈网站爆发;2011年,网站密码库大规模泄露;2014年,XP停服引发安全危机,伪基站短信诈骗高发;2017年,勒索病毒席卷全球。
(二)主体的低龄化
网络犯罪主体的年龄平均在19—30岁之间,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很多还是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精力旺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极强。网络作为新鲜事物,拥有高度自由的特点,很容易受到青少年的喜爱,被他们接受起来也特别快。而在家庭中,他们的家长对网络知之甚少,根本不能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对待网络世界与网络犯罪。因此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并不认为网络犯罪会造成现实犯罪,把网络看成绝对虚拟的自由空间。甚至有人将网络犯罪当作一种智力游戏,受黑客文化影响热衷于表现自己的网络技术并蔑视所有法律法规。
(三)犯罪成本低
网络犯罪成本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网络犯罪行为所承受的精神性、物质性代价。成本由直接成本(包括心理成本和经济成本)和间接成本(包含法律成本和竞争成本)组成。网络犯罪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比传统犯罪要低。就直接成本而言,网络犯罪的心理成本不高。网络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常常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的,作案时间的短促性使罪犯在作案时自我谴责和“现潮心理恐惧感”大大降低,同时由于“网络犯罪伦理”的作用,相当多的网络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实施的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样使它们的犯罪心理成本几乎等于零。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所冒的风险小而获益大,作案者只要轻轻按几下键盘,就可以使被害对象遭受巨大损失,而使罪犯获得巨大利益或对计算机系统入侵的刺激和挑战给他的心里带来极大的满足。所以,网络犯罪经济成本极低。就间接成本而言,因网络犯罪的发现率低,各国对付网络犯罪的立法参差不齐,网络立法的滞后及打击得不力等原因,使网络犯罪的间接成本低下,有时甚至等于零。
(四)具有跨国性、全球化趋势。
互联网本身就是经济全球化的一种体现,互联网意为互相连接的网络,是基于全球信息资源互通的网络,互联网使地球?变的越来越小。在互联网中,信息可以通过接近光速传播,无论身处地球的何处只要有网络就可以交流信息。也正因为网络的这一特征,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出现全球化特征,跨国性网络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相比传统犯罪的地域局限性,它们甚至可以做到完全境外作案不需进入犯罪地国家,在不知不觉中得手。
(五)隐蔽性强。
网络犯罪的实施主要是犯罪主体通过程序和数据等各种无形信息的操作来进行。犯罪分子可以从任何一个计算机网络终端实施犯罪行为,且不受时间的限制。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后对机器硬件的信息载体可以不造成任何损坏,甚至不留下任何痕迹,所以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犯罪隐蔽性极高。
三、网络犯罪的应对措施
2017年接连两次超强病毒肆虐,为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敲响警钟。诚然,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更为便捷优质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也同步升级。如何维护网络世界安全,共建网络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前时代下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技术层面上的防控对策。
一方面,通过提高技术防控来控制网络犯罪。另一方面,重视网络人才的培养,对重要信息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网络侦查部门体系,争取利用人才、技术、设备优势来打击网络犯罪,让犯罪分子不能,不敢进行网络犯罪。
(二)法律层面的防控对策。
完善立法,加大打击力度。互联网的立法严重滞后,是造成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且是一个无国界、无时空的虚拟世界,现行《刑法》以及《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许多方面跟不上这个发展的虚拟世界。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的专门法律,虽然规定了对互联网的规范性文件,但绝大多数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当今计算机网络发展及其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还是远远不够。网络上的隐私权与网络监察管制冲突问题,司法罚则与现实执行问题等等,都需要不断地完善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加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国家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使网络犯罪行为无处藏身,并由此使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道德层面的防控对策。
涉网犯罪和网络侵权,不仅是法制问题的表现,更是道德问题的集中体现。解决网络问题,离不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应明确网络道德的基本标准,并使每个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同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使网民能识别和抵制网上的黑色、黄色和灰色信息,主动选择有积极意义的信息。
这是最好的时代,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这一次信息技术革命,将会对人类社会产生极大推进作用。但这也是最坏的时代,各种围绕互联网的黑灰产业正以极快的速度蔓延。面对新的复杂网络安全形势,需要转变理念、转换模式,同时升级技术、提升能力,有效地预防、打击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