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河道垃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9-04-01 17:50
基本案情
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义井河流经城区的三个辖区,其中义井河西峪掌村至白羊墅桥河段河道中,长期散布着大量居民生活垃圾、废弃物,部分河段恶臭难闻,污水横流,环境状况恶化,既影响河道泄洪能力,造成安全隐患,又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
案件办理过程
阳泉市城区检察院于2018年4月13日向阳泉市城区义井镇政府、阳泉市城区南山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阳城检行公建(2018)1号、2号诉前检察建议书,于2018年4月18日向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办事处发出阳城检行公建(2018)3号诉前检察建议书,分别建议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清理辖区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及污染物,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确保河道清洁畅通,保障河道防汛安全,促进义井河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收到检察建议后,义井镇政府、南山路街道办事处和义井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认真制定方案,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义井街道办事处组织11名社区主任、社区专干、街道专干等人,联合住建局相关部门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同时向周边工地协调了三台挖掘机配合,对辖区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污泥、建筑垃圾等污染物进行了集中清理,累计清理污染物40余吨。义井镇政府组织各村共清运乡村垃圾140多吨,另有专业工程队清理桃河重难点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700多吨,设置河道围挡10 余处计300米,整修河坝140米,砌筑护坝400米。南山路街道办事处对河道的多处积存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15吨,悬挂河道保护条幅5块,设置宣传版面2处,发放河道保护倡议书50多份。至此,义井镇政府、南山路街道办事处和义井街道办事处共清理垃圾总计900多吨,切实改善了义井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典型意义
河道既是重要的水利设施,又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义井河由东向西流经阳泉市辖区,是桃河的重要支流,义井河河道治理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 人居环境有重大意义。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城市黑臭水治理”重大战役,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履职,整治了义井河道脏乱差现象,对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确保河道清洁畅通,保障防汛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一篇:寿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一篇:襄垣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综合垃圾处理厂违法排污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