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检院从全面优化山西营商环境和服务铁路发展大局出发,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分院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点多线长的情况下,多方联动协调,以问题为抓手,认真摸排,积极作为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2017年11月,我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门人员在太原工务段古交区负责人的带领下,实地走访调查了管内太兴线下行K50+15米、K50+545米至K50+605米、K50+805米三处侵权现场。新风坪岭二号隧道位于古交至镇城底方向线路K50+805米处,隧道口向南60米处是古交热力公司,该公司围墙距离铁路线坡脚8米。围墙内生产车间的烟囱白烟滚滚,烟尘味刺鼻。两条排污管道紧挨坡角线路,距坡脚8.5米,污水直接渗透线路路基地下,严重影响铁路路基稳固性和土层的酸碱值。用于供热燃烧的煤粉露天堆放于距离线路坡脚10米范围内,造成周围空气粉尘污染。古交热力公司所属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对于该公司上述行为并未采取规制措施,怠于履行其行政权力。
根据晋检发办字〔2017〕53号《山西省检察机关关于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经审查,环保局行政不作为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检察监督范围内的案件领域。同时,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应距铁路15米,古交热力公司围墙及排污管道设置明显违反该条例规定。对于上述信息,我院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并形成公益诉讼线索报告,上报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并将进一步抓紧公益诉讼工作,按照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和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完成对公益诉讼线索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