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检院严格按照省院、分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和高检院铁检厅、分院“永远在路上”专项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办案质量为生命线,强化自身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刑事检察业务工作,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
2017年9月5日,分院段兴金副检察长带领公诉处负责人陈俊卿、侦监处负责人武美华、王彩虹及师帅一行五人莅临我院进行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院上半年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检察室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了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仔细询问了我院四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的制定、推进、落实情况并对相关文件及台账进行了查阅。调研组对我院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办理的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采信确实充分,提起公诉时指控罪名均被一审法院判决采纳;程序上按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权利,同时规范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无系统外用印情况;法律文书制作相对规范,审结报告详细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上的分歧,深入剖析法律关系,法律适用准确率较高;尤其是严把退回补充侦查质量关,避免了退补空转、退而不侦等现象的发生。同时指出我院四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准确打击犯罪。座谈中,调研组就我院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交流指导并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进行培训。
在对我院刑事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调研组指出了我院仍需改进之处并予以对口指导。要求我院下一步细化检察工作室工作流程,完善检察工作室工作机制,通过检查公安机关台账、审查卷宗、调查走访等途径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力求立案监督工作取得突破。要进一步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严把证据关口,在案件数量相对不多的情况下,确保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