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铁检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突出业务立检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2017年亮点目标,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统筹推进深化改革时期捕诉一体化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工作,组织部门干警专题学习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我院2017年检察工作要点,强化干警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和“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意识,从思想上提高干警对案件质量的重视,促使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承审慎的态度,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忽视一个情节,确保案件依法办理、高效完成。
二是严守办案程序,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审查起诉工作,坚决杜绝撤回起诉案件和无罪案件。依法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严格规范取证程序,强化对证据合法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做到存疑必问,有疑必查,促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格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严把退回补充侦查质量关,避免退补空转、退而不侦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深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效率。继续深化“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审结率为核心,强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用时,提高案件质效。将批捕、公诉工作重心前移,在批捕阶段全面掌握案情、证据,避免移送审查起诉后因同一事由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为之后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奠定基础,使批捕和公诉工作紧密衔接。批捕后由同一名主办检察官办理起诉案件,大大提升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有利于检察官更好地把握逮捕条件,批捕质量、公诉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是强化监督力度,保证案件质效。以“钉钉子”精神,敢于亮剑,敢于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结合铁检实际情况,细化派驻太铁公安处检察室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并抓好落实,实现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及时、动态、全程监督,确保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的质效。综合运用刑事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效果,对法院改变指控事实、罪名、法定情节的案件及时同法院沟通并向分院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