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调研工作是深化检察改革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以服务司法办案和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业务实践等开展研究,加强调研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逐渐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基层检察调研工作模式,调研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近两年来,全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85篇,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调研成果70篇,其中,国家级刊物4篇,省级刊物20篇,市级刊物46篇,2016年被高检院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
一、强化调研人才管理,为提高调研水平奠定基础
调研人才是有效开展调研工作的前提。在职干警中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26人,研究生比例占在职干警30%,学历结构远高于全市基层院平均水平,有着良好的调研人才基础。为了整合调研力量,形成调研合力,由研究室挑选34名具有有调研能力和热情的青年干警建立了自己的调研理论人才库,并以人才库为基础成立了调研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研小组会,汇集理论文章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成员之间集思广益,对近期撰写的文章集体讨论修改。每个季度由分管领导召集人才库人员召开调研分析会,汇报各自撰写调研文章的情况,研究分析目前的热点问题及工作中遇到的需要进行实证研究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撰写计划和打算。2015年至今,人才库成员共撰写调研文章59篇,占全院撰写总数的80%,共召开调研小组会12次,召开调研分析会6次,收集调研相关问题和意见23条,对16篇调研文章集体进行讨论,有2人入选省检察院法律调研人才库。调研理论人才库和调研小组的建立,使该院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调研人才群体,通过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成员的写作技巧和调研水平,并以此营造全院开展检察调研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保障落实,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
以全面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为契机,出台调研工作方案,为落实调研工作目标任务制定硬性措施,积极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一是以“两个必须”和“两个鼓励”为调研工作基本要求。要求50岁以下干警必须参与调研,领导必须带头参加调研;鼓励50岁以上干警参与调研,鼓励合同制书记员参与调研。二是为干警设定目标加压定责。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全院50岁以下的49名干警每人量身确定了调研选题,将题目落实到每个具体的人,要求限期完成,调研人才库成员除完成规定选题外,还须再完成一篇自由选题的调研任务,让每位干警都明确自己的调研任务。三是由一把手亲自抓调研,确保任务的完成落实。以检察长为检察调研工作的总负责人,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调研工作负责,研究室每月底对各部门人员调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向检察长汇报,定期召开调研工作专门会议,检察长听取调研工作情况汇报,部署调研工作任务。通过以上措施,在全院形成了以研究室为龙头,各部门参加,人人参与的“大调研”格局,2016年全院干警共完成调研任务37篇,其中《滥用职权罪“非物质性危害结果”的司法认定》、《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检察制度发展》等33篇理论成果在各级检察刊物上发表。
三、利用检委会议平台,为调研提供丰富案例
办案实践是检察调研工作的天然源头。由于特殊的区位特征,办案数量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例如2016年批捕办案量占全省批捕案件总数的9%左右,所办理案件中不乏新型犯罪、涉众型犯罪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疑难复杂案件,每年提请检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在50件以上。坚持调研工作紧贴检察办案实践,利用检委会议平台,制定了《青年干警旁听检察委员会制度》,将上会案件作为检察调研选题的重要素材库。制度规定,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前提下,青年干警可旁听检委会,会后须认真总结并就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撰写调研分析材料。该项制度执行后,共组织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5次,不仅提升了青年干警业务素能,同时有效促进了调研工作,青年干警已根据旁听案例撰写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分析》、《司法实践中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如何定罪量刑的几点思考》、《浅析妨害公务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等多篇调研文章,以周某涉嫌盗窃罪为案例的《论盗窃未遂的定罪与处罚》一文在《中国检察官》上发表。
四、研究社会热点问题,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调研工作调研的服务、指导作用,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为调研课题。2015年底,惠及太原三分之一群众的城中村改造工程进入到关键时期,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作为年度检察理论调研重点课题,组织五名调研骨干成立了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课题组先后三次到辖区内的龙保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对该社区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为解决这些困难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和梳理,着重总结了该院在服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最终顺利完成了该课题的研究,为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理论借鉴。2016年,课题组撰写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一文获得了“城中村改造维稳问题研究讨论活动一等奖”,《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一文获得了“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五、完善调研激励机制,提升干警调研积极性
检察调研是一项劳神费力的工作,特别是作为全省办案量最多的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很多有调研能力的干警都忙于一线办案,不愿再分出精力去搞调研工作,在此情况下,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调研激励机制,对提升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尤为重要。对此主要有两点做法:一是完善考评制度。将个人调研与量化考核、检察官入额、晋级晋升和评优评先等挂钩并认真落实,给大家一个看得见的考评标准,让大家体会到调研工作并不是与己无关,而是影响自已切身利益,克服“调研无用”的错误思想。二是对调研先进个人给予图书奖励。专门申请资金,购买了一批对调研工作和检察办案具有指导意义的前沿法律图书,奖励给调研成绩突出个人,至今已对12名干警奖励图书36册。通过以上措施,激发了干警参与调研的热情,干警对调研任务不再是应付了事,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调研成果,调研工作较以往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的进步,被省级以上检察刊物发表的文章数量也逐年增多,有效改变了以前量少质弱的调研工作局面。
六、提升调研服务保障,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发表文章是调研成果转化最直接、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对干警理论水平、调研能力和调研工作成效的集中反映。研究室通过构建全方位的服务机制,解决稿件刊发难的问题,为干警发表文章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一,由专人将稿件整理汇总,严格审核稿件的体例和格式,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使稿件更科学、规范,用高质量来提高调研稿件的命中率。第二,建立与相关刊物的交流制度,及时为干警获取最新的稿件需求信息,及时协调干警解决稿件发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三,积极做好外联工作,主动与太原市法学会、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济日报出版社等单位进行沟通,扩大调研成果的外发渠道,共在《太原法治》、《忻州检察》发表调研文章22篇,《基层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实证》、《试析共同犯罪中共犯关系的脱离》等四篇调研成果被《司法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研究》一书收录。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调研工作,不仅是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为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的依据和理论支撑的现实需要。开展基层检察调研工作,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应用意识和品牌意识,稳固检察业务工作与检察调研工作的关系,纠正调研工作中存在的“不爱写、不愿写、不会写、不勤写”的问题,使检察调研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为检察业务服务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