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6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栗战书委员长访问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