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在代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等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介绍卖淫罪一案。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该院高度重视并指派副检察长张吉山、员额检察官李丽娟、检察员高升、刘晓芳出庭支持公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邢晋忻副检察长、樊春梅副检察长、周永清部长到现场观摩指导。
代县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张某、郭某鹏等人成立“佛门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有分工地共同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11起群体性违法犯罪活动,多次采用暴力、软暴力的方法,欺压百姓,其中致一人轻伤;在代县、繁峙两地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在索债、讨债领域形成了一定的非法控制,在社会上形成了心理强制,其打架、滋事等事件在互联网上传播,社会影响恶劣。法庭上,公诉机关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答辩意见,有力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代县检察院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士壤,扫出正气清风和朗朗乾坤。张某等九名被告人的受审,再次昭示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也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