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检察院在晋中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全国扫黑办主任第四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具体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文娅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分)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以中央第二督导组督导为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狠抓督导督办督责,深入持续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中央第二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肯定。
一是坚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重要文件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强力组织推进,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在专项斗争全过程。
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先后两次组成督导组,对市县两级院实现督导全覆盖。针对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案件审查指引,与有关部门会签文件,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标准。严格落实“阅卷督导”要求,建立完善落实“一案一团队、一案一督导、一案一总结”工作机制,在依法快捕快诉、强化提前介入、保证办案质量、深挖严查“保护伞”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加大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
三是始终聚焦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极推进介入侦查工作,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取证,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和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漏补漏诉和执法司法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并及时移交转交相关部门。
四是始终贯彻监督新理念。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先后与有关部门会签下发了6个规范性文件,对重大疑难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依法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报、有案不移。
会议强调,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近期目标、中期规划、长期效果相衔接,不断优化抓落实、抓推进的有效举措,确保专项斗争有实效、有长效、有真效。要处理好提高政治站位与具体工作、做好监督工作与做强监督工作、落实上级要求与下级创新、巩固与提升的关系;要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党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办案质效再提高,切实把依法严惩方针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坚持法律监督再强化,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坚持履行职能再延伸,有效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三基建设再加强,助力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要推动专项斗争从挖得出、打得掉向诉得出、判得准、打得狠推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