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省委传达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就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两会”精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神、省委传达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聚焦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就全局性、根本性、重大性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些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精神讲话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部署结合起来,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实践指导,见诸推动工作。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落实;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学用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交流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争当新时代检察先锋、争树新时代检察形象”的“比、学、赶、超”竞赛活动,激发广大检察人员工作热情;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会,着力提高学以致用、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着力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从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高度,抓好修改后的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要全面领会、深刻把握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深刻把握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内容的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的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内容的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的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各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宣讲报告、集中研讨等方式,加强全员学习、经常性学习教育;充分运用检察专网、“三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学习辅导资料,扩大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宪法确定的各项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原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宪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遵守和执行,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
三、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围绕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高效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产权犯罪,加大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抓好省检察院出台的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意见的落实,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依法平等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挂牌督办一批涉企案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办案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检察活动,加大惩治犯罪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四、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成立专门办案组织,依法从快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漏捕漏诉、轻判放纵,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加强内外部配合协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协作有力的整体作战格局。严肃办案纪律,对打探案情、说情干扰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五、着力做好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各级检察长要继续在党委领导下,当好“施工队员”,全力做好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党委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加强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对接,建立衔接有序、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逮捕、起诉职能,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依法、精准打击职务犯罪,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案。充分发挥我省先行先试优势,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创造新经验,为我省监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六、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充实检察辅助人员。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案、到一线办案,重大复杂案件亲自办理。深化新型办案组织运行,压实办案责任,坚决防止检察环节发生冤错案件,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建立与办案新机制相适应的检察官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切实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实时监管、全程留痕,防止违法违规办案。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进一步优化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推进省院内设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七、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中轮训,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深化巡视巡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立巡视工作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两年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再用三年完成“回头看”,3月底前启动2018年巡视工作,市级检察院巡察县级检察院工作同步展开,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