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工作会议上,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强调,深入贯彻省委书记王儒林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山西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
杨司要求,检察机关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以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查处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买官卖官、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的案件以及人民反映强烈的案件。
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杨司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要高度重视,把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对查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认真加以解决;要在领导精力、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确保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切实改变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更加重视发挥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建立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一票否决制”,今后省检察院对各市(分)院的考核,凡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不力的,不能评为先进。
杨司指出,要加强惩治腐败犯罪机制建设,尽快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的衔接机制。该省检察院已和该省纪委就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畅通衔接渠道;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等内容达成一致,近期将出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与此同时,为了解决检察机关内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预防、控申、宣传和法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有效衔接问题,将尽快建立案件动态报告机制,侦监、公诉部门的提前介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和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及时宣传报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