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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右玉精神”在检察官中代代传承——走进山西省右玉县检察院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图:在曾被称为“沙漠之城”的右玉县,种树栽树、爱护林木、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传统。这是2018年右玉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在”检察林”基地植树。

   (郑赫南 骆风林 魏翠兰)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3月5日

  ●现任检察长:张文平(第8任)

  ●干警人数:全院干警40人,本科以上学历25人,研究生3人。干警平均年龄41岁

  ●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在山西省右玉县检察院,每位干警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右玉精神”的指示耳熟能详——右玉地处毛乌素沙漠的天然风口地带,60多年来,一张蓝图、一个目标,18任县委书记和县委、县政府一班人,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用心血和汗水绿化了沙丘和荒山。习近平曾经多次对“右玉精神”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右玉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始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功在长远的实干精神,在于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

  从检39年的右玉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施志成,见证了“右玉精神”在检察官中的代际传承。

  “几十年来,我们全院干警同右玉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起,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以多种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施志成回忆说,1978年恢复重建时全院只有13人,人均义务植树50棵左右。平时每个办公室都有植树用的铁锹,到了植树期,大家就自带干粮、自买树苗上阵……几十年来,右玉县广大机关干部共义务造林30多万亩。

  “我们院恢复重建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是针对滥砍滥伐行为!”采访中,施志成向记者讲起了当时的办案情况:右玉县杨村公社门村的党支部书记门某,对成材的集体树木滥砍滥伐。时任该县第十一任县委书记常禄指示检察机关依法严查。最后,经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门某拘役六个月,当地群众进一步加深了“砍树也会犯罪”的法治观念。

  年复一年,“一棒一棒接着干”的“右玉精神”在右玉检察人中独具特色地薪火相传。

  据该院民行检察部副部长石磊、干警孙嘉君介绍,该院会同相关部门在2017年开展对储(售)煤场专项整治,2018年开展对采砂厂专项整治活动中,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清理非法煤场19家,恢复受损耕地、林地、草地295亩,清理煤矸石等固废物品20余万吨,清理非法采砂厂10家。

  “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给了我们很大支持,绝对是双赢之举!”右玉县杨千河乡乡长、苍头河“河长”韩晓晖告诉记者,乡政府曾多次对非法采砂厂下《整顿通知》未果,盗采行为依然严重破坏耕地、道路,当地群众深受其害。今年4月,在该县检察院牵头下,乡政府、国土、水利、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终于将这个“老大难”问题解决。

  “苍头河河道已可以正常行洪,老百姓很认可这次‘联合执法’。”右玉县水利局局长、该县原煤炭局局长李永亮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介入之后,真正形成了合力。

  在右玉县县委书记吴秀玲看来,该县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真正做到了“讲政治、顾大局”。“右玉的检察官们对生态文明的维护代代传承,深刻体现了‘右玉精神’精髓。”吴秀玲说。

  “我们会继续传承弘扬‘右玉精神’,常态化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益。”右玉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文平介绍,该院近日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生态环境资源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担任组长、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就设在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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