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晋城5月24日电(通讯员 卢向阳)近日,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会同县司法局上门入户对行动不便的社区服刑人员赵某进行了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仪式。
社区矫正人员赵某因危险驾驶罪被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由于赵某腿部和头部受了重伤行动不便,无法参加集中宣告仪式。掌握实际情况后,为体现宽严相济、人性管理的司法精神,阳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和县司法局勾通,决定到赵某所在的居委会进行入户入矫宣告。工作人员按照严格的程序宣告赵某正式入矫,最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对赵某进行了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勉励其加强自身学习,做到遵纪守法,积极回归社会,更好地融入新生活。赵某也真诚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踏踏实实的生活,争取早日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来。
本次进村入户对赵某进行社区矫正解除宣告,既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又体会到了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理念,也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新生意识,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