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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和小明的故事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摘要: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本名叫赵永明。 赵永明因打架斗殴、黑社会组织性质等罪被判刑入狱,老婆带着孩子离婚出走。他有一套住室坐落在唐山文化楼36 楼。2012年开始交给邻居单立明对外出租,一年一万多块钱的租金。这租金全部由单立明代他资助10名贫困孩子上学。他说他一直要坚持下去。

 

故事人物:

  我,姝宏(笔名),1971年生,山西女检察官。

  赵小明(化名),河北唐山人,60后,年龄不详,现为江西景德镇监狱服刑人员。

  事件主题:书信的力量

事件讲述:纪实流水帐

 

一、

  结识赵小明是在2011年4月底。

  必须说明,我和赵小明素昧平生。我们只是因为一篇文章一封信相识。近6年来,是书报与信件,一天天拉近我们距离。我只接过他一个电话,匆匆数语。

  2011年4月的一天,我收到一封来自景德镇监狱高墙深处的信。拆开信封,里面是一页写在笔录纸上的信。字不漂亮,但很整洁。信的抬头写着“姝宏读友”,很新鲜的称谓,引发了我的好奇,一口气读完。

  原来,这是正在服刑的小明读了《检察日报》上我的小文《与书同行》,慕名寄信给我,希望我能寄一本文章中提到的书《捷径是弯的》给他,并在信末特别注明“冒昧去信、请多原谅、盼你回信”,迫切而略显焦虑的心情跃然纸上。

  读完信,我连想都没想,立即上网买了尚水利的《捷径是弯的》一书,并从《检察日报》绿海副刊、综合新闻、明镜周刊几个版面中剪了一大摞散文、案例、故事等,连同回信一起寄给了赵小明。

  若要我说出当初给赵小明回第一封信的真实想法,我还真不是刻意,应该只是出于一个职业检察官的责任感吧——我不能让他收不到回信,不能让他的恳请与期盼落空,更不能让他失望,本能觉得,应当给他一份温暖,让他感觉到社会并没有抛弃他!

  只因小明的来信地址是“江西省景德镇监狱八监区”,并没有具体的市县街道地址,更无电话邮编等信息,为了确保信件、书籍能寄到他手上,我上网查了景德镇的具体地址及电话,并打电话到监狱确认,准确无误地写上“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东流村景德镇监狱”,邮政编码333006。就是这样一封回信,让我和小明从此结下姐弟之缘。

  我不知道小明的准确年龄,也没想过问他。当他知道我的年龄后,来信称,“我们年龄相仿,你是我姐”。从此,我便有了个弟弟。这个弟弟让我的生命里多了一份牵挂。近6年了,我们之间的书信从未中断过。

  有一次,小明所在监狱管教给我打来电话,确认我的身份后,恳请我不要放弃对赵小明的帮教,一定要坚持给他写信寄书报,帮助他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期间,顺便提到了他的年龄。那时我才知道,赵小明实际比我大几岁的。然而,小明明知我比他小,依然要称我为“姐”,我想,或许是他心理上的一种依赖与信任吧?

  记得他给我的一次回信中写道:“我从小是孤儿,没有体验过被关怀的感觉,不知道家庭温暖的滋味,养成了心细如发又多愁善感的性格,心中特别渴望被关心、被关怀......”那一刻,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触动,自觉有一份做姐姐的责任不可推卸。

  二、

  从小明的信中我得知,他是河北唐山人,以前在唐山钢铁厂搞运输,买卖做得不错,赚了些钱。据他说,是因生意遭妒起纠纷,打群架,于2003年被捕;在唐山看守所呆了5年多,然后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判刑20年;2009年3月转到江西省景德镇监狱。因为表现好,减过几次刑,以后还有减刑的可能,大概再有两年多就可以出狱了。

  有一次,他给我的来信字迹潦草,字里行间充满了冤屈抱怨以及对监狱生活的怨怼和对社会的不满。看完后,我的心情异常沉重。立刻放下正忙的工作,马上给他回了一封长信。

  事后回想,也没说什么大话、狠话,就是讲了几个我知道的劳改犯在监狱里努力学习,出狱后重获新生拥有美好生活的故事,心平气和地跟他拉了拉闲话,劝他不要浮躁,不要仇视社会,更不要破罐子破摔,一定要善待自己之类的话。

  后来多次去信,也不过是讲些故事,谈些读书感悟,问候鼓励之类,如同亲姐弟一样,收信、回信、寄书、寄报,我们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就这么波澜不惊自然而然地进行着。

  其间,我曾给他寄过《方圆杂志》、《检察日报》、《临汾检察》以及我自己编辑的《永和检察》,还有《读者》《胡雪岩》《信》等等文学类、励志类、人物传记类的书籍,以及他一直想要的《阿难经》《杂经》等等书籍……没有刻意想过目的,更没有想过收效。

  直到有一天,他给我了这样一封回信:“正是姐的信给了我新的生命,是姐给了我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是姐的善良让我更(加)珍爱生命,是姐的热情让我对生活也更有热情。姐,你放心,铁打的硬汉只要命在绝不会倒下。我心中时常庆幸生命中有这么好的姐姐。”“每天吃饭的十几分钟,我也是边看书边吃饭,不断增加正能量,以便以后有更多的能力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我信姐说的,困境只是暂时的,即使生活再艰难,我心中也绝不会有恨,因为我知道提高自己比恨能解决问题。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自身的软实力,我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为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一定成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典范,来教育那些犯过错误的人,让他们明白‘朝闻道、夕死足亦’的道理,有信心可树......”

  生活,再一次让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

  三、

  小明寄给我的信以及他在《江西新生报》的登稿我都精心保存着,可我寄给赵小明的信,却一封也找不到了。因为我给他的信大多数是手写的(也有几封打印的,却因电脑重装找不到了)。已经记不清楚我给小明的信中都写了些什么,但看到他充满感激与自信的回复,我的心里别提有多爽快了!

  我欣喜的发现,小明真的转变了,他走上了自我救赎之路,人生开始有了梦想,曙光在他的心底冉冉升起,而之前对社会的怨恨感也无影无踪了。

  后来,小明多次在信中央求我帮他联系10个品学兼优的贫困孩子,他要资助他(她)们完成学业。然而,他还是个劳改犯啊,哪里有闲钱做这样的善举?或许因为有这样的疑惑,他的央求,我一直没有落实。

  哪里想得到,小明并没有打诳语,他从2012年起,另行委托他在唐山的邻居单立平将他的一套住房出租,每月租金一千元,全部资助给10 个贫困中小学生以及大学生(每人每月100元)。因为在监狱服刑的缘故,他的捐助每个月都是由单立平通过社会福利机构按时寄出,署名为“唐山赵小明”。

  为此,我还专门跟单立平电话沟通,得到了证实。那一刻,我真的被打动了!

  单立平还告诉我,小明本质不坏,是个实在人,讲义气,人品人缘都很好,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只是一时糊涂,聚集多人打架闹事,触犯了刑律,锒铛入狱。

  现在,小明资助的学生中,有新疆的、重庆的、江西的、唐山的,他(她)不知道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资助他们学业的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犯人。

  小明多次说,是因为我的开导和劝说,才打消了他的仇恨与邪念 重新唤醒了他的爱心,愿意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可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是小明内心深处并没有泯灭的良善本性起了作用,我的书信不过是外界的一点点正面推力而已。

  因为,我一直相信,“犯罪的人中有很多人本性是好的,只是一念之差滑向了犯罪。”

  写到这儿,让我想起另外一个故事——

  2000年左右,我公诉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是一个很木讷的河南农民工,特想拥有一辆摩托车,因穷困买不起,便将停靠在路边将近一个月的旧摩托车偷偷骑回了家。那辆摩托车作价1000多元人民币,刚达到立案标准。

  提审时,他不停的抽泣抹泪,担心没有经济来源的老婆孩子生活无着......提审时,他的泪水让我于心不忍,当即将我月工资的一半儿给了他,并答应代他去看望他的老婆孩子。随后,我以一周的速度将案子公诉到法院,又建议法院在最快的时间内开庭并判其缓刑。

  那年冬天,我正在检察院院子里扫雪,被一人摁住胳膊,抬头看,竟然是他,他说他专程来感谢我,返还我当年给他的生活费......

  虽然,赵小明的罪行相较那起盗窃案犯罪人,社会危害性要大许多。但我始终认为,赵小明与那个盗窃犯一样,骨子里都是良善的,可以挽救的。只要我们司法工作者细致、耐心和善意的对待他们,他们是有可能被感化的。

  四、

  说实话,我打心眼里还是钦佩赵小明的,甚至有些自愧不如:他在唐山看守所的5年时间里,下肢出现肌肉萎缩而导致残疾,后转到江西省景德镇监狱,依然坚持劳动改造,后期转到老残队。在遭受了身陷囹圄、身患残疾、妻子离异等一系列打击后,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勇敢面对现实,读书学习不辍,坚持自我救赎,最后,还托人用自己房子的租金来资助贫困孩子......常人中,又有几人做得到?

  正是这个陌生的在押犯,用他乐观积极的阳光心态和知恩图报的感恩之心深深打动了我,感动了我,才有了几年来坚持不懈与他写信寄书寄报并保持沟通联系的动力。

  2012年6月,小明来信说:“收到姐信,感激之心无法形容......我一直坚信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姐这么善良、这么纯真的好人。姐让我对这个世界、对我的人生有了更新的认识,是姐的善良又一次把我叛逆的心态拽了回来,我谢谢姐......今天告诉姐一个好消息,我获得了江西省新生报优秀报道员、优秀稿件双奖。一个奖可减刑二十天。这样,我又可以早四十天回家(自由)了。当然,这里有姐的一份功劳......”看完这封信,我已是泪流满面。

  我与赵小明的书信来往原本无人知道。一次回信时,被突然来访的同事撞见,少数几位同事便知道我在与一个犯人通信,大都是惊讶的不屑的神情。我也只是哈哈一笑而过,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或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

  上个月,我收到小明来信,他说,“还有两年多就出去了......这几年,姐给我的精神力量无法估计,现在身心而壮,离自由越来越近,心气也越昂扬......”合上信,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

  两年后,那个在高墙内禁锢了十几年长我几岁的阳光男人,突然坐着轮椅笑容满面出现在我的面前,平静地对我说,“姐,我是赵小明。”

  想到这儿,心中又隐隐升起一股莫名的惆怅:有时候,公正的法律真的不一定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小明若能早一天出狱多好!然而,他出狱后,能顺利融入社会吗?这个社会能接纳他么?这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的现实问题。

  除了真诚为他祈福,我不知道还能再为他做些什么?

   小明,面对新的生活,姐相信你不会趴下,挺直脊梁,勇敢向前,生命毕竟是你自己的!

作者:临汾市检察院  刘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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