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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的检察情怀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年前,我有幸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不管当时还是如今,我一直在追问自己,入额对我的意义是什么,对我的要求是什么。从高兴到彷徨,高兴是因为入额宣誓时的热血沸腾,庄严肃穆,虽然只是一种仪式,但表达了一名检察官的决心;彷徨是因为对自己能力不足的恐慌,更是因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入额,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多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时刻提醒我要保持忠诚理性,为司法公正努力奋斗

  入检已有七年,从婚姻关系的角度讲,有七年之痒一说,进入检察院的七年,虽一直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但还是爱如初见,只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办不好案子,给心爱的检察事业抹黑。

  办案初始,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罪与非罪,往往是翻着条文找答案,一张文书发出之后就不跟踪了,也不会管有什么社会效果,认为法律就是法条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段办案工作之后,我常常扪心自问,进入检察院就是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会背法条就可以了吗?记得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始终认为被害人有过错,其行为属于自卫,但综合全案,在讯问之外我走访了案件当事人共同的村子,追寻案发之前的矛盾。因为邻里纠纷,被害人在案发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一直在骚扰犯罪嫌疑人一家,在案发当时,被害人的一次挑衅行为终于引发犯罪嫌疑人的强烈反应,将被害人伤害致死。本案从法律角度来讲,被害人虽有过错,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规定的条件。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不理解,我用了一个多小时和犯罪嫌疑人谈,勾起了犯罪嫌疑人的谈话欲望,在取得信任后再把法条关于什么是正当防卫解释给他听,犯罪嫌疑人终于说了一句:“我当时就是太气愤了,太冲动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愿意承担后果。”之后的讯问就顺利进行了下去。这时,我的疑问也就豁然有了答案,对于一件板上钉钉的案件,给予犯罪嫌疑人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说出心里话,是会收获到比法律本身更好的效果。入额办案的意义也可能就在于此,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有了相应的权力清单,要求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审查证据,独立思考判断,独立承担办案责任。这是一种更大的挑战,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更要自觉用伟大的中国梦激扬青春追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迎接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善于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社会沟通本领、狠抓落实本领,不断使自己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走出人生的精彩,为我们的检察事业添光加彩。

  检察情,不单单要有情怀,还要有志向、有本领。“立志是一切开始的前提,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是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本科二年级2班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上的青春寄语。作为当下新一代的青年检察官,承载着对自己、对社会、对检察事业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如果没有远大的志向,没有高超的本领,怎么能向心爱的检察事业致敬,怎么能报效国家

  立志是和道德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道德自律,极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现象。如果道德上滑坡,经济上腐化,司法公平正义就荡然无存。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明是非、知善恶、讲廉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高雅向上的情趣爱好,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同时要领悟“为谁掌权、为谁用权、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的重大理论和付诸实践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检察官。

  立志的前提是有志向。志向就是要有坚定的信念,把个人的志向与国家的前途联系起来,把个人的成长与民族的复兴联系起来,把实现个人的梦想与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做一个胸怀宽广、理想远大的青年检察官,时刻不忘自己的检察官身份,时刻不忘在宪法和国徽下的誓言。这不仅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还需要有崇高的奋斗目标,要有敢争先勇创优的思想意识,在困难面前勇于开拓,在矛盾面前绝不回避,在风险面前敢于担当。要脚踏实地、抓铁有痕地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只有对志向的不断追求,才能使它成为现实。

  立志要从志气做起。志气就是要有上进的决心和勇气,在面对诱惑时,坚持做人的原则和底线,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私利所动,不为私情所动,不为私欲所动,时刻警觉自己的行为。青年检察官是检察事业的希望,传递着法治的正能量,承担着以社会和谐为己任的责任。为此,只有时常查验自己的不足,才能不断提升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以公平正义赢得群众的认可,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也只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坚定的意志,才能够以独立的人格执正义之剑傲然屹立于司法的天地间。

  青年检察官的成才,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成长机遇与职业挑战,这是一个摸索经验、砥砺本领的实践积累过程,也是一个突破瓶颈、超越自我的个人奋斗过程。

  要有一颗事业心。多数青年检察官都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贮备,也怀着一份对法治和法律职业的理想信念。但要真正进入岗位,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是干不好检察工作的。如果是混日子、交差事,工作标准瞄准“60分”,这样的工作状态无论持续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出成绩。  

  要有一份责任感。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神圣使命,落实到一个个案件中,都是一份不容推卸沉甸甸的责任。手中的每一份案卷,都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乃至生命,这就决定了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强烈的责任感是必不可少的内在要素。如果就案办案,不关注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不关怀当事人的遭遇命运,不关心正义伸张和办案效果,只盯着案件数量和错案风险,“甩出去了事”,不能把司法价值熔铸到案件细节之中,不能把职业价值体现在执法行为上来,那就不会真正成长成熟。    

  要有一股钻研劲。美国着名法学家霍尔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学教授在大学课堂传授的,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许多点还存在争议,许多知识还有待检验,比知识外延更为广阔、也更重要的司法经验,需要在实践甚至教训中不断摸索和点滴积累。对青年检察官来说,适应岗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职业检验的过程,这应当是一个主动学习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被动灌注的过程。刻苦钻研,是青年检察官成长进程上的铺路石,从案件中和本职工作中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成为优秀检察官的一项核心素质。实践同样表明,出色的检察官总是那些学得快、想得多的人,而那些经常靠领导催促、老同志提醒的青年干警,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无法担当重要任务。

作者:运城市夏县检察院  王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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