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仅用5天时间办结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的审查逮捕工作,最终依法批准逮捕段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壶关县有史以来查办的最大一起贩毒集团案。
经前期缜密侦查布控,壶关县公安局于2019年2月对涉案人员进行收网,当场查获毒品甲卡西酮3.8公斤,毒资将近400万元,涉案车辆4台。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数众多,办案期限紧,在受理该案前,应壶关县公安局邀请,壶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分析案情,引导取证。受理此案后,该院确定了“检察长督办、员额领办、先分后合、分期推进”的办案模式,从全院各业务部门抽调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共20余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具体承办。
案件审查前期,员额检察官按犯罪事实分组阅卷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两名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既亲自办案,又协调各组审查进度,确保同时开工、同时收工,整体有序推进。
案件审查后期,检察长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认真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逐人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了审查逮捕工作不枉不纵。专案组人员主动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奋战在办案一线,仅用5天时间就办结了该案的审查逮捕工作,最终依法批准逮捕15名犯罪嫌疑人。
壶关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延伸监督触角,经过同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特大贩毒集团案的证据更扎实了,补充侦查的思路更清晰了,为该案提起公诉的基础更牢固了,使该案件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时机,监督办案的双赢共赢效应得到了真正体现,准确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