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迎泽区河湖生态保护,迎泽区检察院与迎泽区河长制办公室举行了《关于共同建立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
会前,迎泽区检察院与迎泽区河长办对《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反复论证,最终达成共识。《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制度、联合巡查模式、相互协作机制、学习交流制度等五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河长办监管职能和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的合力作用。
会签仪式上,迎泽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针对迎泽区河湖范围及现状等进行了讨论研究,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方案。
迎泽区水务局局长、河长办副主任张健康表示,《意见》的实施将有力推动解决一批河湖污染问题,对促进迎泽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建设省城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迎泽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琍敏指出,河长办与检察机关虽然职责有别,但目标一致,要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切实加强迎泽区河湖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公益诉讼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