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燕在晋源区实验中学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送法进校园”活动。晋源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石永红、晋源区教育局政教科科长刘桂娥、晋源区实验中学校长闫俊文参加本次活动。
晋源区实验中学校长闫俊文向李晓燕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并宣读《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晋源区实验中学“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方案》。
李晓燕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学生带来《不负青春年华,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课。从“灋”字谈起,围绕“法的来源、特征”、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内涵、表现形式,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及自我保护等知识,教会同学们敬畏法律,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在遇到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到行为有度。精彩的授课赢得师生们热烈的掌声。
授课结束后,李晓燕一行走进学校食堂,参观了学校食堂后厨,包括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清洗间等,实地查看了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餐具消毒、食物的储备等工作情况。随后,在闫俊文校长的带领下又走进学生宿舍,详细介绍了宿舍的整体布局、学生住宿人数、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等。
李晓燕强调,关爱未成年人不是一场“秀”,也不是一时之计。检察官要承担起法治副校长的责任,严格按照《“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方案》的要求让“检校合作”落地生根,使“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共同做好下一代的守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