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阳城县委书记窦三马在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11月27日,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会上,阳城检察院作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奖集体代表,被高检院、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在县人民检察院,窦三马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表示祝贺,并先后来到12309实体大厅(控申接待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司法规范化主题展厅、远程出庭指挥中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阳光检察网上服务中心、案件精细化审查管理中心、两责工作室等科室,详细了解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窦三马指出,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我省检察机关唯一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的集体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再攀高峰。要继续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窦三马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强化职能权威,始终坚持顾全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忠实服务人民,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依法履职和服务大局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关系,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争当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富民强县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