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军同志为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员额检察官。9月4日上午7时50分许,他和往常一样,行经壶关县水上公园的游园小道到机关上班。当他走到水上公园健康街桥附近100米左右时,突然发现水面好似有人头在浮动,王玉军一下子警觉起来,驻足细看,果然是有人落水了。他急忙向落水的人喊话,但不见回音,他立马返回附近的小区门房,找了根竹竿来救人,但落水人已经没有抓竹竿的意识。这时,王玉军急忙向110、120报警呼救,同时,在岸边寻找会游泳的群众下水去救人。
大约10分钟后,附近一位会游泳的湖北小伙赶到,问清情况后,马上脱衣下水,在周围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将落水妇女救上了岸。王玉军同志一直看护在落水妇女身边,直到公安110民警和医务人员展开专业救护后,他才悄然离去,赶到机关上班。据悉,落水妇女现仍在医院接受救治。
上班后,王玉军同志照常工作,并未提及救人的事情。但他在现场救人的事迹在当地许多微信群中快速传播,关心他的朋友及同事不断问候和点赞,院领导才得知他的救人事迹。
人民检察爱人民。壶关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玉军同志第一个发现并积极参与、理性救助落水群众的事,是新时代检察官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实写照,也是壶关县检察院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真实例证。当前,全省政法系统正在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玉军同志的善举,为全省政法干警树立了榜样与学习的标杆。
工作中的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