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玉
周茂玉,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山西河津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兼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1991年8月到省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曾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处长、反贪局副局长,现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8年11月挂职担任运城市盐湖区委副书记。曾在《人民检察》、《国家检察院学报》、《理论探索》以及《山西检察》等杂志上发表数篇论文。
韩少峰
韩少峰,男,1965年2月出生, 1986年7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班进修结业,历任太原市公诉一处副处长,现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山西省法学会法理学分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0年间,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并荣获“优秀举证奖”。曾成功承办了太原市第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及太原市首例绑架勒索案。该同志还应邀参与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杨迎泽主编的《公诉人出庭公诉操作实务》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主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证据实务》部分章节的撰写。撰写了《对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现状的思考》,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调研成果二等奖;《关于普通程序的简易审》荣获太原市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论文一等奖。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
孙向荣
男,1965年5月出生,历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历任公诉二处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现任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大要案占30%以上。任公诉二处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和任娄烦县检察长期间,所在处室曾被山西省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及市检察院“五好处室”、“先进集体”、省检察系统多次专项斗争的先进集体。其所领导的公诉处和侦查监督处在省院组织的全省检察系统业务考评中,多次被评为第一名。参与撰稿写的《公诉人出庭操作实务》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试探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作用》一文,被最高检察院采用。
姚 锦
姚锦,男,汉,1968年4月13日出生,大学本科、法学学士,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曾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研究室副主任、侦查监督处处长、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山西省刑法学会理事、大同市法学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大同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曾撰写《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委员会多数人的意见怎么办——兼谈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立案监督的理论与实践》等理论调研文章,被上级和各类刊物采用。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
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为“侦查监督类”业务专家。
张 鑫
男,汉族,1959年6月生,山西省右玉县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三级高级检察官,现任朔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委员会委员。先后分管公诉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侦查监督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检察处等部门的工作。期间于2002年至200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抽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工作。为“职务犯罪侦查类”业务专家。
刘晋芳
刘晋芳,女,1966年10月出生,1988年8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具有律师资格,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02年9月任县院党组成员, 2007年1月调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任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委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7月任公诉处处长。曾被省院授予“审查批捕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出庭公诉将”。该同志结合办案实践曾撰写各类论文和调研文章10余篇。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公诉类”业务专家。
张昀光
张昀光,女,1963年9月出生,汉族,山西省潞城市人,1986年8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同年分配在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中共党员,历任公诉处副处长、公诉处处长、专职检委会委员,现任长子县检察院检察长。该同志受各级表彰30多次,系山西省检察官学院特聘专家教师,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公诉人,山西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官,山西省劳动模范。该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教师,《检察日报》专题报道了其先进事迹。10多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研讨会或学术刊物上发表获奖,入选中央政法委《中国政法机构名典》、最高检察院《中国女检察官成长之路》和省检察院《功臣名录》等书。
赵建平
赵建平,女,生于1966年8月6日,山西省榆社县人,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晋中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09年6月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实习指导教师。 撰写的论文《民事、行政案件公诉问题研究》、《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和完善》、《民事公诉机制研究》、《民事公诉模式探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践探索》、《律师法的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后作不起诉处理其被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前罪余刑》被高检院《检察论丛》、省院《山西检察》采用。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法律政策研究类”业务专家。
田永斌
田永斌,男,1967年9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1997年至1999年参加高检院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刑法专业首期研究生班学习并结业。先后任晋城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考核办主任,现任晋城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在理论研究方面,共同撰写、完成了高检院、省院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检察机构区域设置改革研究》,本人撰写的《我国刑事政策的反思与执法观念的更新》、《试论法律监督权运作不良的原因及对策》、《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知情权的权能构架及实现路径探析》、《国有控股公司应以国有公司论》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并获奖。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为“法律政策研究类”业务专家。
南世勤
南世勤 男 1963年9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曾在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太铁分院、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现任大同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撰写的《通过审查起诉工作,看车匪路霸现象》、《浅谈强奸罪中的妇女反抗不明显》、《侦查技术装备在我局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分析》、《对铁路行业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浅析》等理论文章,分别被多家省级期刊刊载。先后参与编写了《铁路检察长评析典型案件》、《铁路刑事疑难案例研究》等专业着作。南世勤同志的工作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社人民网、山西电视台、《人民铁道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和介绍。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职务犯罪侦查类”业务专家。
梁晓旭
梁晓旭,男,1971年4月出生,山西大学政治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先后获教育学学士、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历任省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公诉二处副处长、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现任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先后办理各类请示、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案件上百起。发表过《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之比较》、《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法治与和谐》、《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等多篇论文。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公诉类”业务专家。
宁建新
宁建新,男,汉族,43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具有律师资格和讲师职称。是检察官学院专家教师和山西省纪委特聘的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教师,曾在高检院侦查监督厅挂职锻炼,历任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兼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多年来办理了各类案件300余件,主办了几十起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发表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野下的讯问技巧之辩》、《如何从犯罪客体角度认定贪污、受贿数额》等多篇调研文章先后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出版的书籍有《侦查监督业务教程》、《民事法律适用误区及防范》、《中国法制史辅导资料》等。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为“职务犯罪侦查类”专家。
刘 恒
刘恒,男,1964年8月生,山西大同人, 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山西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山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994年8月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2001年9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2009年4月任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主持完成了《山西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检察机关的作用研究》(2007年1月—2008年12月)和《和谐视野下的民事检察制度研究》(2009年5月—2010年5月)两个“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度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2007年7月-2008年7月)的研究工作。
2005年被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于2008年任山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丁 毅
丁毅,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山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检察员,高级检察官。1989年7月至今在山西省检察院工作,曾任检察日报社驻山西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宣传处长、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侦查指挥中心主任,(期间:挂职任临汾市尧都区常委、副区长)。曾在《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发表多篇论文。着有《律师制度与实务》、《司法职业道德教程》、《传媒与司法关系论》等着作。承担了司法部“传媒与司法关系”、山西省“政法经费保障” 等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省级奖励二十余项。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为“法律政策研究类”业务专家。
崔 峰
崔峰,男,1963年2月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1982年毕业于长治医学院; 1992年8月山西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1992年8月至今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研究室副主任、反贪局侦查三处处长,现任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近年来,主持完成《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工作的调研报告》等检察业务研究课题或调研报告11项;在《山西检察》等刊物发表《关于反贪侦查一体化的分析与思考》等论文10篇。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法律政策研究类”业务专家。
张贵龙
张贵龙,男,山西省临猗县人,1964年7月生,198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曾在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曾任省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现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曾参与查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20多起,调查处理监管场所各类事故30多件,处理在押人员申诉300多件,直接复查申诉40多件。起草的《我省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中的做法》、《监所检察在保护被监禁人、被羁押人人权中的作用》等理论文,分别在《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日报》、《山西检察》上刊登。于2010年担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为“监所检察类”业务专家。
王稼瑶
王稼瑶,女,1963年9月生,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9月,山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现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以来,主办和直接承办民事、行政等案件15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先后撰写论文17篇,分别发表在高检院《中国检察官》、《民行检察抗诉案例选》《民行检察指导与研究》以及《山西检察》等刊物上。于2010年担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 为“民事行政检察类”业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