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国徽、复杂的环境、充满激烈的对抗与较量;
人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到处布满了陷阱与考验;
权利的威胁、执法的底线、环境改善面临检验与发展。
在这检察战线上,有一位女检察官,荣获山西省政法系统“十佳女检察官”称号 、“三等功”及“五一劳动奖章”,她就是河津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张红梅。
张红梅曾经说“当时心里压力特别大,因为对法律一窍不通,还真害怕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但既然组织信任我,让我干这行,我就不能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才能确保执法的公正;只有准确的公正执法,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因为她非法律专业毕业,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她先后报名参加了山西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培训班的学习。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一个个生疏的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平时工作忙,她就利用中午和晚上大家都休息的时候看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她终于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两个法律专业毕业证书。由不懂检察业务的“门外汉”变成了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同时,她也深深地爱上胸前这枚鲜红而神圣的检徽。
“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所学丰富的知识在办案中有了用武之地,张红梅业务能力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中,她注重改进监督方法,采用“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先打招呼说明情况,后发文书”的做法,监督意见大都被采纳。在原先推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的基础上,张红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暂行规定和考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她通过推进批捕、起诉引导侦查,庭前证据开示、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探索证据开示与普通程序简易审结合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20多年的检察生涯,张红梅接触过几乎所有的检察业务工作。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张红梅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同时,她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爱心的传递”。在查办魏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看守所干警告诉她,魏某情绪特别不稳定,不吃不喝有自杀倾向。她见魏某全身发抖、沉默无语,她用春风细雨般的话语,温暖了魏某的心,魏某说出了心里话:担心母亲年老多病,生活无依靠,现在他又身陷牢狱……张红梅又赶到魏某所在的村庄,在村主任的支持下,和村主任及他的父母到看守所看望了他,魏某感动的放声大哭。
“严峻的考验面前,牢记法律的尊严”。当法律受到挑战的时候,也是对执法者的生死存亡的考验。稍有闪失,就会给党、国徽、法律及个人的前途带来致命的损失。面对金钱、权利、亲情的考验,张红梅同志坦然的说:“心底无私天地宽”。在办理山西某大企业一起十多人的犯罪团伙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拿着五万元求她网开一面。面对金钱的诱惑、亲情的呼唤,红梅同志没有动摇执法的决心。谁想犯罪嫌疑人又多次用电话恐吓,扬言“让张红梅短胳膊断腿”。面对威胁与恐吓,她坦然一笑,说:“你们的心情我理解,谁没有父母,我执法犯法,对不起胸前的国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请你把这些钱,用于教育吧,让他以后好好做人”。
在反贪局工作期间,她和男干警一样一起蹲坑、夜战、预审、用女人的细心和她独有的财计特长,为案件的侦破做出很大贡献。在查办某实业公司下属洗煤厂时,她用两天两夜时间,细心查阅大量的账目,辨别真伪、查找漏洞,在真凭实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低下了头,使一桩贪污案件成为铁案。
“亲情在呼唤,工作在前面”。作为一名一线女检察官,因为工作繁忙时常照顾不了家,舍弃了许多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应该承担的家庭责任。2009年,她不满两岁的孩子的儿子被滚烫的稀饭烫伤。她的丈夫,是一位从解放军大学校走出来的共产党员,知道妻子正在外地查办案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一肩挑。她哭着说:“办理完案件我一定回去”。
二十年来,张红梅同志凭着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与厚爱,学习认认真真,工作兢兢业业,执法公公正正,做人处事光明磊落,赢得各级领导及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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