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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工作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
时间:2019-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1日,最高检、团中央召开“汇聚各方力量、护航孩子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会上发布了10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

  

  建立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

  及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山西省临汾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丈夫家暴妻子致死案中,发现案件当事人的两名未成年子女小花、小朵(12岁、9岁)陷入了困境,就委托团市委所属的“青少年维权专员”开展救助工作。“青少年维权专员”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小花、小朵目睹了父亲将母亲家暴致死的经过,心理受到巨大伤害。同时,由于没有其他成年亲属愿意对二人进行监护和抚养,只能由所在村委会代为监护。村委会虽然为小花、小朵安排了寄养家庭,但由于种种原因,寄养家庭也已更换过多次。 

  经过调查,根据孩子的情况,维权专员制定并实施了具体帮扶方案:一是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小花、小朵开展心理干预。二是积极与寄养家庭、小花、小朵进行沟通,帮助他们增进感情,改善关系,尽力为小花、小朵创造正常、稳定的家庭环境。三是与民政等部门沟通落实救助政策,并通过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孩子的心理创伤正在慢慢愈合,逐步开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二、典型意义 

  当地团组织对未成年人社工进行培训,组建了“青少年维权专员”队伍,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本案中,“青少年维权专员”能够根据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链接各方资源,对他们进行了综合有效的救助,发挥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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