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日前,省检察院制定了2019年度“大学习”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攻坚起步年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局,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促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深化政治统领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为实现提挡加速年的奋斗目标打牢坚实的政治基础。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为主要学习内容。
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要来一个大学习”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大讨论活动来一次“学习的革命、思想的革命、工作的革命”的要求,组织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以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推进学习,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领学习,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学习,组织读原文读原着深度学习,组织交流研讨深入学习,发挥高校和培训机构作用系统学习,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精准学习,参加网络专题培训强化学习,举办专题讲座推动学习。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检查指导四个方面对“大学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