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重点新闻   |   检察动态   |   亮点聚焦   |   检察风采    |   基层联播   |   检察文化   |   检察视频   |   媒体播报   |   阅图说检
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题辅导会
时间:2018-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为了学习贯彻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充分认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提高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11月22日,省检察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刑事司法学院卫跃宁教授为全省检察机关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题辅导。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副检察长王文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国敏等领导参加学习辅导。

  

  卫跃宁教授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实践发展的情况,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通过辅导,大家感到受益匪浅、深受启发,对做好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强调:

  

  01 要充分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回应了司法实践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02 要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有26条,这些内容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实践发展的最新情况,对我国原有刑事诉讼制度的补充完善,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重点任务。

  

  03 要学习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全面领会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到把握立法精神、融会贯通、熟练运用;要结合检察监督办案工作,更新执法理念、增强能力素质、正确履行职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要发挥好带动示范作用;要经常性登陆“检答网”,发挥好检察业务咨询答疑、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要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落实好,进一步强化刑事法律监督工作。

  

  辅导报告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和基层院的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Copyright?2010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点击数:Web Sit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