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检察人员的法治素养,根据2018年度“大学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省检察院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周子良教授,进行“法治思维和检察官素养”专题辅导。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彰,副检察长王文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等领导参加学习辅导,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主持会议并讲话。
专题辅导围绕法治思维和检察官素养重点讲了法治思维的内涵、意义、检察官的素养以及作为检察官如何运用法治思维等问题。通过专题辅导,全省检察干警更加理解了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提升法治素养的重大意义。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强调:
01 要深刻领会法治思维的内涵,特别是要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和坚守法律的一致性。
02 要把强化监督与规范执法并重的要求落实在执法办案上。
03 要把内提素养与外树形象并重的要求落实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上。
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和市分院、县区院干警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了学习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