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 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公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主持新闻发布会。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以“推进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确定了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的七大类重点案件,省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了两批23件在全省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产权保护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最大程度减少了执法办案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2018年,省院以1号文件形式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开展专项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省院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梳理近三年各类“涉企”重点案件642件,对13件重点案件进行督办。今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涉企”案件491件689人,批准逮捕361件51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企”案件393件814人,提起公诉329件532人,有力维护了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利,切实提升了企业家及其他营商主体的安全感、获得感。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一是落实专项检察工作部署,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指导专项工作开展。建立专门机构,统筹推进专项工作;强化联系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典型案件督办,强化督导检查。
二是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强化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裁判、执行监督力度,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把法律政策界限,注重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积极延伸办案效果,推进专项工作综合治理。
三是主动对接企业发展需要,提供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注重社会发展需求,主动走进企业、园区问需求、送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建立与工商联组织、商会、行业协会联系机制,建立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十大典型案例
1、韩书红非法侵入住宅案
2、卢春飞、任晓琳侵犯商业秘密案
3、高晓博假冒注册商标、伪造公司印章案
4、麻帅帅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5、武东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
6、宋冰职务侵占案
7、荆伟挪用资金案
8、陈强合同诈骗案
9、太原市通畅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监督案
10、临汾市龙奎牧业公司执行监督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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