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深入联系点代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四大活动”推进工作。省院“四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崔国红副检察长在实地察看代县院重新装修即将投入使用的检务大厅,召开了部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座谈会,听取了县院陈强检察长的工作汇报及“四大活动”相关负责人的交流发言。崔国红副检察长在充分肯定代县检察院“四大活动”启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强调指出:
第一、充分认识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四大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全省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是省院党组贯彻中央政法委要求的重大举措;是落实高检院新一届党组“十二字”工作总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贯彻省委决策部署,作好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检察工作的总抓手。
第二、科学把握“四大活动”的基本定位和重要要求。开展“四大活动”,大学习是引领,大调研是基础,大落实是关键,大提升是标准。“四大活动”是对全省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不能各自为政、另搞一套;“四大活动”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割裂开来、破坏完整性;“四大活动”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不能当作阶段性工作去突击应付;“四大活动”是全省检察工作的总抓手,不能当作专项工作就事论事。
第三、认真落实“四大活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在大学习工作中,各级院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不少于1次,每年要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在大调研工作中,院领导每年要牵头主持一项调研课题。在大落实工作中,要推行“13710”工作法,持续开展“推拖绕软懒散”专项整治。在大提升工作中,要重点推进攻坚起步年各项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一步一步实现大提升目标。
第四、切实把“四大活动”成效体现到检察监督办案主业上来。在指导思想上,要积极落实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把强化检察监督办案主业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在工作理念上,要强化转隶就是转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在推进落实上,要在“扫黑除恶”、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支持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实现双赢多嬴共嬴工作上建功立业,以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来检验“四大活动”成效。
第五、迅速掀起“四大活动”开展热潮。各级院要抓紧研究“四大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紧密结合实际,将省院“四大活动”要求细化、量化、实化,尽快推出生动、鲜活、丰富、扎实的具体作法。要举办省院联系点基层院“四大活动”座谈会,交流情况,推进工作。要通过“四大活动”检察长访谈、“四大活动”大家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工作心得体会、作法举措,掀起工作热潮。
忻州市院检察长周东曙参加座谈会并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四大活动”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