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七项措施助力阳光检察活动开展
为全面深入开展“阳光检察”活动,进一步做好试点单位,近日,我院出台了七项措施推进阳光检察工作。一是搭建“检务公开”平台。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公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等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二是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设立“阳光检务大厅”, 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举报窗口、其他案件控告申诉窗口、对外程序性工作窗口、法律咨询和群众监督窗口为依托,搭建“沁源检察”特色便民服务窗口。三是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律师等代表到检察机关参观的同时,更多向工人、农民、学生、部队官兵、退休人员等社会各阶层人员开放。四是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加强12309举报电话建设,确实做到24小时开通,8小时工作时间内有人工接听服务,彻底解决人民群众“能举报什么?怎么举报?去哪举报?”等实际问题。五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紧密协作,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等特点,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普法讲座等活动,同时邀请学校老师、学生短期进入检察院交流实践。六是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六进”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国家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七是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化执法服务效果。依托乡镇检察联络服务站和乡镇司法所,延伸检务触角。定期派出检察人员到站服务,方便广大群众进行控告、申诉、举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使“阳光检察”进一步向基层有效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