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王志广,1979年6月出生,现任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从检15年,他先后从事公诉、民行等工作,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参办贪贿大要案8件,未出现一起错案。曾带领南乐民行工作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
“乐观、勤奋、优秀”,提起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王志广,同事们总是这样评价。从检15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曾被评为“濮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南乐县先进工作者”“南乐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背后是他对自己近乎苛刻的要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让勤奋成为了一种习惯。
庭审中被问得哑口无言他立志成为办案专家
2005年,还是南乐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的王志广承办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是当地土地部门的一名干部。在这之前的两三年,作为一名公诉新兵,王志广已经顺利办理了十余起案件。所以,他认为这起案件也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结果。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行政法、土地法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庭审当天,王志广被辩护律师问得哑口无言,幸亏他的师父“出手相救”,案件得以成功公诉。
这件事对王志广的影响巨大。他意识到,办案不是简单地在法庭上念念起诉书,必须不断学习提高充实自己,尽可能系统全面地掌握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从那时起,他便暗下决心,要成为办案专家。
由于工作繁忙,王志广只能利用早上起床和晚上下班后的时间学习。早上起床后,王志广会用随身携带的MP3听法学专家的讲座,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应用;下班回到家中,他会结合白天办案时的所思所想,上网查阅案例、撰写学习和办案心得。
王志广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学就是12年。2007年,王志广以412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今,学习和办案心得他已经写了10余本,今年新启用的笔记本也已经写了一半。他说,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思考才能办好每一起案件。
2米的距离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
2015年10月12日,已是南乐县检察院民行局局长的王志广受理了一起群众举报案件。该县府前街居民张某等6家住户控告南乐县土地局违法办理土地证。张某等人控告称,苏某家屋后有空地55平方米,是公用面积。在县政府对该小区进行拆迁补偿分配过程中,这55平方米空地被苏某私自占有,并享受了拆迁补偿。张某等6家住户向拆迁办提出异议,但拆迁办以苏某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为由未予处理。此后1个多月,张某等住户陆续向拆迁办、信访部门反映,但始终未能解决,导致群众反映强烈,拆迁工作被迫停止。
王志广受理该案后,当天就组织干警分别询问了7家住户,对土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土地管理部门为苏某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档案资料。经调查发现,土地使用证系2008年土地局原地籍股股长赵某为其办理的,档案资料、领导签批等手续存在多处空白,四邻签字全部为伪造。最终,南乐县检察院向南乐县土地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南乐县土地局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从受理案件到顺利办结,王志广只用了3天的时间。王志广说,这起案件给他的触动非常大,他在自己的学习心得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这55平方米其实只有2米多的宽度,2米对于我们而言只是两步路的距离,而这2米对群众来说却是公平与正义的距离。
微信朋友圈成为普法阵地
王志广还有一项特殊的爱好——刷“朋友圈”。王志广的网名叫“明镜”,他解释道,这来源于“明镜高悬”的成语,检察官不仅要维护公平正义,还要善于发现和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王志广就意识到普法的重要性,于是他每周都会拿出半天时间,前往乡镇检民联系点进行普法宣传。下乡宣传虽然效果显着,但毕竟每次只能辐射一个乡镇的部分群众,王志广想到了微信“朋友圈”。
今年初,王志广开始通过“朋友圈”向身边朋友、家人普及法律知识。前段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于欢案”宣判后,王志广就以正当防卫为主题连续三天推送相关法律知识。随着王志广微信好友人数的增加,普法“朋友圈”已经逐渐变成大家一起交流探讨业务,甚至进行法律咨询的平台。
王志广已经在“朋友圈”中发了近200条普法信息。微信好友在看到相关信息后也会主动与他联系咨询,目前,他已经向微信好友解答相关法律问题40余次,平均每周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