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急,慢慢讲,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你们一个公正说法。”面对申诉人张琦、李清焦虑不安的情绪,王蓓尽力安抚。
几天前,张琦、李清先后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通知书称,四年前她们在银行为他人借款提供过担保,目前卷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成为被告,李清还因此事而被法院冻结了个人工资2万余元。而事实上,她们并未给任何人提供过担保。
王蓓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很快,她委托技术部门对涉案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保证人一栏里的张琦、李清签名及捺印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这份合同上的签名和捺印均系他人伪造。
随着调查的深入展开,她终于揭开了这起虚假诉讼案件的真面目。原来,张琦、李清以及陈聪,都是老板赵成在如东开办的一家纺织厂的职工。2007年12月,赵成因经营需要,希望能在如东某银行贷到款,但他在该银行不具备借款资格,于是就与这家银行相关负责人串通,并在征得陈聪(因碍于情面)同意后,由赵成以陈聪的名义向银行借款供自己使用。可是向银行借款还得有人担保,赵成又进一步动起了歪脑筋,他在未征得张琦、李清同意的情况下,竟然骗取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办理了担保手续。就这样,这4.9万元的贷款打到陈聪的银行卡账户,然后被赵成提取使用。
借钱总得要还。眼看这笔贷款到期,赵成却丝毫没有按时归还的意思,于是银行将张琦、李清作为案件当事人一并起诉到如东县法院。赵成继续耍起花招,他不仅伪造了陈聪、李清委托其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委托书,而且还以两人特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了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并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让完全不知情的李清、张琦承担莫须有的民事责任。
查明案件事实后,王蓓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后如东县检察院向如东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随后,法院再审判决赵成限期支付涉案借款本息,其不能返还的部分以及因合同无效给银行造成的损失,由银行、陈聪、赵成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银行同时撤回了对张琦、李清的起诉。
举一反三,王蓓又在如东县金融系统顺藤摸瓜一举查办了7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当地法院均予以再审、纠正。同时,她还针对此类案件多发问题,主动帮助相关银行开展信贷业务风险排查,并对全体信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要做一个有温情的司法者”,在王蓓看来,检察官是在代表国家行使着检察权,把人文关怀体现在司法办案之中,应是现代法律人的追求。
王蓓曾办理过这样一起由死亡赔偿金分割而引起的财产所有权纠纷申诉案件:家住如东县某镇的马尧因工伤身亡,妻子肖燕(化名)要求分割工伤死亡赔偿金,可是因为种种原因,马尧的父母拒绝分割这笔赔偿金。无奈之下,肖燕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上法庭。法院虽然判决马尧的父母给付肖燕及马尧女儿一部分赔偿金,但是马尧父母拒不履行并藏匿了这笔款项,法院只得以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查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又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原本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在家庭突遭变故后却只能选择对簿公堂。
王蓓总觉得背后另有隐情。果然,通过多方了解,她弄清了真相。原来,马尧父母之所以不愿履行法院判决,并非贪图钱财,而是顾虑到儿媳是外地人,孙女还小,怕儿媳拿到赔偿款后一走了之。了解到此内情,王蓓立刻联系公诉科同事及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起找到肖燕,耐心说明了马尧父母的顾虑。肖燕听后顿释前疑,表示愿意在检察院主持下,通过调解了结此事。
随后,王蓓找到马尧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老两口打消疑虑。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公安机关对该案也作出撤案处理。
“王检察官,真的特别谢谢你!要不然我们的家庭矛盾还不知道会走到哪一步!”马尧父母和肖燕都对王蓓感激不已。
六年前,王蓓从如东县法院选调到如东县检察院,因为业务突出,多次获嘉奖,2016年还被评为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谈起王蓓,如东县检察院领导和同事都对这位从法院来的民行科长赞赏有加。
(原标题:法院来的民行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