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学习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3月4日,河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并对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今年我院将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院党组承担的工作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
党组书记、检察长钱如山在会上强调,全体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到每一位干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