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继1995年、1997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2000年、2004年、2008年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11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文明接待室”称号后,2014年3月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文明接待室”称号。
多年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争创“一流窗口单位”和“服务标兵”的目标,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和“四优”、“四零”的创建标准,来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了解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搞好服务,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服务方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不断延伸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触角,依法及时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矛盾隐患,使控申接待窗口成为群众的连心桥和服务站,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