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要求,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确保夏季汛期安全。3月5日,定襄县检察院联合定襄县水利局对辖区内乱占、滥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为彻底改善滹沱河流域水环境,有效提升我县河道水质,确保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命财产安全,定襄县人民检察院与定襄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严禁在全县河道内种植非法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乡村两级要把严禁河道垦荒种植、采砂、放牧、倾倒垃圾工作纳入河长制,严格落实乡级河长和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督查管理好专职护河员队伍,确保护河员履好职、尽好责,切实负起责任。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报道,利用电视、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将严禁河道垦荒种植、采沙、放牧、倾倒垃圾等“四禁”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河流生态光荣、毁滩占垦种植可耻,追究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的舆论范围,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下一步定襄县检察院要继续与定襄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搭建好本县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平台,加强同向发力,切实保护区域内河流,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力构建绿色定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