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昌中学校长李宝平为郭鸿检察长颁发聘书
郭鸿检察长讲授法治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检察长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
“没想到检察长能成为我们的法治副校长,还能给我们上法治课,教育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如何做一名知法、学法、守法、敬法、护法的合格中学生,内心十分激动……”这是来自吕梁市贺昌中学学生高杰的真实感受。3月12日这一天,对于贺昌中学的学生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从此他们的成长路上多了一位法律的引路人。这天,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向学生们作了首场法治讲座,送上了图书,表达了他对学生们的殷切关心,寄托了无限希望。
据了解,这次活动是全市检察机关为贯彻落实好“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市中小学生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吕梁建设开展的一次普法教育。此次活动,市检察院还组织全市13个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深入推进该活动,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贺昌中学,郭鸿检察长参观了贺昌纪念馆,接受党史教育。贺昌,原名贺颖,吕梁柳林人。他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早期青年运动卓越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优秀的高级党务工作者,中国工农红军高级指挥员,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的主要领导人,中共中央委员中最年轻有为且精通多种领导工作的英才。不幸的是,他在1935年10日江西会昌与国民党军作战中英勇牺牲,年仅29岁。
为纪念早期革命家贺昌同志,1946年,建校一年的“晋绥建新中学”更名为贺昌中学。学校占地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万多平方米,有着浓郁的文化氛围,优秀的历史传统。在英雄精神的鼓舞下,贺昌中学人才辈出,并先后走上报效家乡之路。
郭鸿检察长被贺昌的事迹深深感染。他表示,贺昌的丰功伟绩和精神风范永远是我们党和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为党和中国革命事业英勇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同时,他还寄语学生,在汲取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内在品质修养的提升,做一个文明的学生,一个有教养的学生。
吕梁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高度重视,将切实把提高学生法治理念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郭鸿检察长接过聘书,戴上校徽后,开始了他成为贺昌中学法治副校长后的首场法治课——《从我做起,争当法治践行者》。他从法治副校长是什么这一话题讲起,将法治理论和鲜活的案例相结合,以法论事,深入浅出,让学生懂得法律的崇高与不可侵犯,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懂得自护自保,引导学生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知法明理,成为向阳而生的新时代青年!
他在讲课中还强调,学生时代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对学生们进行正确引导,使其树立严格的规矩意识、正确的法治观念,是造福千秋万代的一件事情。他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要尊崇法律。在家要尊老爱幼,在校要遵守校规,在社会要遵守法律,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崇尚法治。要从自己做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校园欺凌,拒绝校园贷,远离网络游戏,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三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家长和老师在给孩子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要在依规依法办事上做榜样,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守法。
讲课结束后,郭鸿检察长还向学生代表赠送了《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青少年宪法读本》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图书,为学生建起身边的“法治书架”。他希望通过读书激发学生们对法律的兴趣,使他们明白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法治课结束后,贺昌中学的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说:“没想到检察长能成为我们的法治副校长,还能给我们上法治课,一个个真实精彩的案例、一句句温暖贴心的教导,让我明白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意义,作为中学生,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自护自保,争做新时代合格向上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