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活动和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9月25日上午,阳光明媚,正是吕梁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读书时间,琅琅书声,一派和谐。
据了解,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市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暴狱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的阵地作用、职能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9月25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三部副部长郭刚,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三部副部长、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张国梅一行五人深入市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拉开了对全市监管场所开展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帷幕。
“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需要帮助的?”这几乎成了郭刚副部长的一句口头禅。在检察中,从会见室到询问室;从医务室到监室。他每一次都要耐心地向大家询问。就连碰见前来问讯的检察官,他都不忘提醒一句,“不准带手机,这是规定。”
郭刚副部长一行五人先后深入律师会见室、讯问室、医务室进行检查,查看了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传递烟等违禁品,查看了干警有无携带手机、是否为一人讯问;实地检查了药品有无过期,医生和护士有无存在一人会见在押人员情形。在监室内,与在押人员进行了认真谈话,详细了解其姓名、罪名、办案阶段、上账及伙食情况,还告诚在押人员要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有需要申诉控告的可以直接约见检察官。同时也查看了最近监室的监控,回放了不同时间段的监控录像,了解干警的值班情况。最后,大家深入到在押人员的厨房,检査食品是否48小时留样,了解在押人员的伙食情况。
在检察中,郭刚副部长结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集中整肃活动,对今后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提高责任意识,做到管理到位、规范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涉黑涉恶、“保护伞”、职务犯罪等重点人员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搞好节日期间伙食,注重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被监管人员医生巡诊和预防医疗工作,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家属、律师会见检査,防止违禁物品流入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干警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了解掌握监管改造动态,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